10款“消字号”儿童面霜再曝违规:禁用激素、兽药成分暗藏,多企业屡罚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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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5:08

近日,测评博主“老爸评测-魏老爸”于1月15日在新浪微博发布检测结果,10款“消字号”儿童面霜被查出违规添加禁用激素,部分产品甚至含有兽药成分。1月16日,“这些儿童面霜千万别给宝宝用”的话题迅速登上热搜,引发家长群体广泛关注。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涉事产品背后多家企业曾被监管部门处罚,更有4款产品的生产企业已注销,但在部分购物平台上,仍有不少涉事产品在销售。

回溯2021年,“消字号”产品“益芙灵多效特护抑菌霜”因违法添加激素导致婴儿变成“大头娃娃”,这一事件当时就引发了公众与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尽管此后监管力度持续加大,但“消字号”产品违规添加激素或药物成分的问题,依旧屡禁不止。

10款“消字号”产品检出违禁成分,部分含新型激素

2025年上半年,“老爸评测”收到粉丝求助,称孩子使用朋友推荐的婴蓓佳多肽抑菌膏仅两天,湿疹就痊愈了,粉丝怀疑该产品添加了激素。“老爸评测”随即购买同款产品,发现这款“抑菌膏”作为“消字号”产品,其特征与2021年曝光的儿童激素面霜十分相似,但初次检测并未发现禁用激素及药物成分。

经过深入研究,“老爸评测”团队发现了一种与“消字号”产品中常见违规激素氯倍他索丙酸酯化学结构相似的强效激素——氯倍他索丁酸酯。由于这种激素成分较新,当时尚无现成检测方法,多家实验室均表示无法检测。

2025年7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129种原料检测方法新规征求意见稿,将禁用激素名单从之前的63种扩充至129种,氯倍他索丁酸酯也被列入其中。此后,“老爸评测”将婴蓓佳多肽抑菌膏送至三家有资质的实验室再次检测,结果均检出氯倍他索丁酸酯。

随后,“老爸评测”对麻哈婴乐霜(抑菌型)进行送检,不仅检测出氯倍他索丁酸酯,还发现了抗真菌药物恩康唑。除这两款产品外,“老爸评测”还通过随机公证的方式购买了8款“消字号”产品,其中6款为儿童面霜,2款为抑菌膏。经第三方实验室检测,这8款产品全部含有激素。



在这8款产品中,领安蛲虫膏同样检出氯倍他索丁酸酯;其余7款则均检测出氯倍他索丙酸酯,其中仙艾宝宝专用止痒霜的氯倍他索丙酸酯含量最高,接近254ppm。此外,8款产品中有6款检出抗真菌药物咪康唑,仙艾宝宝专用止痒霜的咪康唑含量更是高达14442.13ppm。

值得注意的是,为促进销售,这些产品的商家纷纷宣称产品“无激素”“零添加”“草本萃取”“可天天使用”,部分产品的详情页甚至还附有激素未检出的报告,存在明显的虚假宣传行为。

涉事企业问题频出,多次被罚仍顶风作案

根据“老爸评测”提供的产品包装信息及购买链接,10款涉事产品的生产企业或总经销商多为小微企业。其中,仅有蜗牛婴初霜的生产企业广西十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总经销商吉安市弘顺富商贸有限公司未在企查查上查到处罚记录,但吉安市弘顺富商贸有限公司存在“经营异常”情况,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

婴蓓佳多肽抑菌膏的总经销商江西海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西海峰生物”),曾在2021年和2023年因在产品中添加酮康唑、咪康唑、特比萘芬、氯倍他索丙酸酯等违禁物质,被吉安市永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两次处罚,累计罚款4.1万元。



▲九品护肤生活馆所售的婴蓓佳多肽抑菌膏仍可购买。

2024年10月12日,甘肃卫生健康监督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也提到,婴蓓佳多肽抑菌膏等4种抗(抑)菌产品卫生质量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非法添加氯倍他索丙酸酯、硝酸咪康唑等禁用物质,其中生产日期/批号为20240101的婴蓓佳多肽抑菌膏,就被检出上述两种成分。而“老爸评测”购买的该款产品生产日期为2024年12月2日,仅时隔两个月,企业就换用氯倍他索丁酸酯继续生产销售该产品。

此外,企查查信息显示,江西海峰生物法定代表人周 宏伟同时也是宁波石源生狼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5年6月9日,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波石源生狼贸易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原因是该公司在购物平台开设的“俏婴童旗舰店”销售婴蓓佳多肽抑菌膏时,通过刷单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目前,宁波石源生狼贸易有限公司已在2025年9月注销。

1月16日,新京报记者在多个购物平台查询发现,某平台已无法搜索到商家售卖的婴蓓佳多肽抑菌膏,仅存在个人在闲鱼平台转让的情况;但另一电商平台仍有商家在售,其中九品护肤生活馆的该产品单瓶购买链接显示售罄,仅支持五瓶装购买。

从产品详情页可知,江西海峰生物为九品护肤生活馆提供授权,授权其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销售婴蓓佳多肽抑菌膏。客服称,该产品专门针对宝宝湿疹、热痱子、口水疹、红屁股等问题,温和无刺激,对皮肤无任何伤害;对于授权时间问题,客服表示需等待公司后续授权才能继续销售。

新京报记者尝试拨打江西海峰生物官网标注的多个联系电话,仅有一人接听,却表示并非官网标注的“郭经理”,随后挂断电话;其余联系方式要么无人接听,要么提示空号或关机。

除江西海峰生物外,其他涉事企业也存在不少问题。秦朗宝宝抑菌乳膏的生产企业山东博恩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博恩德制药”),2024年曾两次被行政处罚,其中一次是因生产的消毒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国家强制性标准。

益芙芊草香港宝宝膏的生产企业山东海泰源药业有限公司有4条处罚记录,涉及“消毒产品首次上市前未进行卫生安全评价”“消毒产品标签不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规定”等违法行为。

领安蛲虫膏的生产企业山东苗苏灵药业有限公司在2024年至2025年间,累计收到7条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包括“消毒产品标签不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规定”“标签(含说明书)标注内容暗示或明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等。1月16日,新京报记者根据“老爸评测”提供的购买链接查询,发现该产品链接已不存在,但该店铺仍有多个同款包装、品牌为“苗铍康”的蛲虫膏产品链接,购买量仅为个位数。

斯凯丽修复润护霜的委托方是吉安丝凯丽商贸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为广西贵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企查查显示,广西贵草堂药业有4条违法记录,涉及“消毒产品首次上市前未按规定进行卫生安全评价”“产品命名不符合相关规定”“标签(含说明书)标注内容暗示或明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等问题。

四家生产企业已注销,问题产品仍在流通

令人担忧的是,10款涉事产品中,有4款产品的生产企业已注销,但产品仍在市场上流通。

“老爸评测”的检测结果显示,由山东御药堂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御药堂药业”)生产的麻哈婴乐霜(抑菌型),被检出恩康唑和氯倍他索丁酸酯。企查查信息显示,御药堂药业目前已注销。该公司曾因“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消毒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消毒产品命名、标签(含说明书)暗示或明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等多种问题,累计被处罚6次,仅2025年就有5次,但罚款金额仅在1000元至2.5万元之间。



▲在购物平台上依然有很多店铺在销售麻哈婴乐霜。

1月16日,新京报记者拨打企查查登记的御药堂药业电话,接听人员表示,御药堂药业已于去年11月注销,公司已转行从事其他领域业务。该人员称,因麻哈婴乐霜未备案,监管部门要求召回该产品,但否认产品中违规添加激素和药物。

尽管相关人员表示产品正在召回,但新京报记者在购物平台搜索发现,仍有大量店铺在销售麻哈婴乐霜,部分商家还贴出了该产品的检测报告,显示委托检测的41项指标均合格,其中包括氯倍他松丁酸酯(即氯倍他索丁酸酯),报告还标注“仅供实体店使用,禁止网络电商平台使用,他用无效”。

汉九宫百草亲肤霜的生产企业是广西鸿顺药业有限公司(下称“鸿顺药业”),产品卫生许可证号为“桂卫消证字〔2024〕第0028号”。企查查显示,鸿顺药业已被吊销营业执照。2024年至2025年,该企业因生产的多款产品在首次上市前未进行卫生安全评价,且未将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被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健康局两次处罚,累计罚款8700元。目前,该产品在购物平台上仍有多家店铺销售。

此外,仙艾宝宝专用止痒霜的生产企业广西瑞和堂药业有限公司、七草大夫七草舒缓膏(儿童型)的生产企业广西康弘药业有限公司,也已注销。这两家企业此前均因“消字号”产品首次上市前未进行卫生安全评价,且上市时未将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向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等问题被处罚。

多维度剖析乱象根源,专家提出整治建议

长期以来,“消字号”产品问题频发,除了非法添加激素,还存在虚假宣传疗效、冒充药品等问题。此前,江西省生产的“神夫草抑菌乳膏”因检测出多种激素,甚至登上了权威医学杂志《柳叶刀》。

事实上,“消字号”产品仅有消毒功能,不具备治疗效果,严禁进行任何有关疗效的宣传。但在利益驱动下,不少商家宣称其“消字号”产品能解决湿疹、银屑病等多种皮肤问题。2021年“益芙灵多效特护抑菌霜”事件曝光后,新京报曾多次关注报道“消字号”产品非法添加激素、药物的乱象,然而直至今日,这一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学教授邓勇指出,“消字号”产品乱象难绝,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其一,企业逐利心态作祟,违法成本远低于违规收益。从涉事企业的罚款金额来看,其违法成本远不及违规产品因“快速见效”带来的销量暴涨利润。现行《消毒管理办法》等法规对“违法添加激素”的罚款额度较低,且缺乏针对“多次违法”的累计处罚、从重处罚机制。目前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多为行政处罚,极少追究刑事责任;吊销许可证、行业禁入等“重罚”的适用比例也较低,企业违法风险小,惩戒力度不足,难以形成有效威慑。

其二,监管与检测体系存在短板,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完善。“消字号”产品由省级卫健部门审批,审批门槛低,检测指标以消毒效果为主,不强制检测激素、兽药等成分;审批周期短,产品上市速度快,后续监管多依赖“抽检+举报核查”,难以实现全覆盖。同时,检测技术滞后于企业的“规避手段”,企业常通过添加同类结构激素、新型激素来躲避检测,常规检测方法难以识别;且第三方检测成本较高,监管部门难以对所有产品开展全成分筛查。此外,部分企业将“消字号抑菌膏”包装成“婴儿面霜”,模糊了消毒产品与化妆品、药品的界限,导致监管缺乏明确依据。

其三,监管权责分散,跨区域、跨环节协同不足。“消字号”产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环节分属不同部门监管,信息共享不及时,导致“问题产品下架难、溯源难、追责难”。

其四,市场需求端存在认知误区。家长对婴儿湿疹、红痒等皮肤问题“快速见效”的期待,让宣称“0激素、纯天然、快速止痒”的违规“消字号”产品有了生存空间;部分商家通过“擦边宣传”,进一步将“消字号”产品包装成“护肤神药”,误导消费者。

针对“消字号”产品违规乱象,邓勇提出多方面整治建议:

在惩戒力度上,实施“惩罚性罚款+资格罚+刑事追责”组合拳。对多次违法的企业实施累计处罚、从重处罚;直接吊销严重违法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对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实施行业禁入;若产品造成婴幼儿健康严重损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将违规企业、责任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在法律法规完善上,修订《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明确规定“消字号产品不得添加激素、抗生素等禁用成分”,同时大幅提高违法添加行为的罚款额度;增设“多次违法从重处罚”条款,加大法律威慑力。此外,清晰界定“消毒产品”“化妆品”“药品”的分类边界,禁止“消字号”产品宣称“护肤、治疗、快速止痒”等功效,对违规宣传行为依法从严处罚。

在监管与检测能力提升上,强化全链条监管。升级检测技术与抽检机制,建立激素同类物、新型激素的快速筛查方法;加大对婴幼儿“消字号”产品的抽检频次和覆盖范围,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鼓励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产品检测,对举报线索优先核查。同时,打通监管数据壁垒,建立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机制,实现问题产品的快速溯源、下架、召回;针对跨区域问题产品,开展联合督办,提升监管效率。

在消费者教育与社会监督上,通过官方媒体、母婴平台等渠道,向家长普及“消字号产品≠婴儿护肤品”的知识,提醒家长警惕“快速见效”的婴幼儿皮肤护理产品,引导科学选购。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消费者、第三方测评机构举报违规“消字号”产品,对查实的举报给予高额奖励,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压缩违规产品的生存空间。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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