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体育局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川省体育类校外培训行业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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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9 10:57     来源:中国足协青少年足球微信公众号

各市(州)体育、教育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全省青少年体育类校外培训行业服务规范、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青少年健康促进及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作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落实

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校外体育培训服务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科学谋划,快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工作机制,把体育类校外培训行业服务监管工作纳入工作职责,促进校外体育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让我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更好地为青少年服务。

二、强化监管职责,明确实施办法

(一)制定实施细则。县级体育行政部门按照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科技厅、省体育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四川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川教函〔2022〕709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辖区内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实施细则,报市级体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在官方网站进行公告,并接受社会业务咨询指导。

(二)严格审批流程。县级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四川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可独立或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和实地查验给出审核意见;县级体育主管部门对审核、实地查验通过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官方网站公示3天,3天后出具同意设立意见并抄送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守好安全底线,对材料弄虚作假及实地查验过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行一票否决;坚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做好材料存档工作。

(三)落实监管责任。县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摸底、审核、实地查验工作,积极协调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摸清底数,掌握本地区校外体育培训主体数量、注册类型等基本情况并建立台账,原则上在2023年8月1日前须完成辖区内已有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重新审核认定和平台注册登记工作,并将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日常监管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职能。

三、加强过程监督,提高安全意识

(一)加强省级督查。四川省体育局委派四川省青少年体育联合会成立“四川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督查专班”,检查、督促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及后续监管工作。

(二)强化市级监管。各市(州)体育行政部门独立或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县级体育部门的工作检查与业务指导,督促县级体育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分类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和资质认证,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水平和推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每年开展1次及以上专项工作检查。

(三)落实县级主管。一是县级体育行政部门按照我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要求,及时推进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上注册审核,实行实名制管理,落实培训预收费全额监管、课程审核相关要求;对未按要求在管理平台上登记、接受监管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违规行为进行处置;对审批通过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均应在体育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并及时更新名单(含新增和注销);引导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不断规范内部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对青少年体育发展的促进作用,并为学校、政府购买校外体育培训类公共服务提供重要参考。二是县级体育行政部门每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不少于一次专项检查和年检,并常态化开展日常检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培训机构证照是否齐全、办学行为是否规范、是否通过管理平台售课缴费、是否存在“恶意涨价”“超限期”“超限额”收费、培训预收费是否全额纳入监管、是否按要求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场所是否安全、是否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三是县级体育行政部门每年根据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检查黑白名单,并向市级体育主管部门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四是将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随机抽查结果与培训机构年检直接挂钩,对多次检查不合格的培训机构,由县级体育行政部门责令其停业整改并且年检应不予通过;连续三年年检不合格的培训机构应当终止培训,由县级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按程序要求办理注销手续,向社会公示。五是县级体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坚决关停未审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审批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六是筑牢安全底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由县级体育行政部门责令其整改后方可继续开展培训;对存在培训场所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应当立即终止培训;对限期整改无果或一年内多次开展安全整改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取消校外体育培训资格,并会同教育部门注销办学许可证。

四、创新工作方式,提升管理效能

(一)加强协调联动。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职、明确分工,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组建专家团队;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推动本地区体育类校外培训行业服务监管工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体育对青少年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综合价值,树立“健康第一”的导向,坚决抵制“应试体育”思维,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和家长形成正确的体育运动观念。纠正体育培训机构围绕“应试体育”开展的广告宣传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行业理念。

(三)加强风险排查。各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坚持“一机构一方案,一问题一对策”的原则,认真研判有关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有序引导培训机构转型和退出,合理合法处置培训机构欠薪、退费难、卷款跑路等风险隐患,切实避免给学生和家长带来严重经济损失甚至引发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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