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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行业电视节目推选活动征集作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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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4 15:37

报名页面:http://www.centv.cn/z/364730/

(报名表请见本文末附件)

各会员单位、各电视台、有关节目制作机构:

2020年是特殊的一年,新年以来我们经历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举国上下努力抗击疫情,逐步开展复工复产,共度时艰。2020年更是决胜小康攻坚克难的拼搏之年。

为讲好行业奋斗故事,展示各行各业在此特殊之年在抗击疫情、决胜小康所做出的努力,也为推动行业电视节目创作,提高行业题材电视节目制作水平,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行业电视委员会联合中国教育电视台举办2020年行业电视节目推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目题材及主题

本次活动重点征集“抗击新冠疫情”和“脱贫攻坚”主题作品。申报作品须立足行业,展现各行各业众志成城,在特殊时期为保证社会正常运转所做出的努力,彰显平凡中的坚守精神;展现行业扶贫、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对口援建等各行各业在助力脱贫攻坚中所做出的贡献,为决胜小康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申报作品范围

申报作品应为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期间,在各级电视台(包括企、事业单位、校园电视台、站)或网络播出的节目。

三、申报作品类别

1、新闻节目:包括新闻专题、新闻特写、深度报道等具有新闻时效性的节目;

2、科教节目:包括教学片、科教类栏/节目、社科人文类栏/节目等具有教育意义节目;

3、文艺节目:包括文艺晚会、综艺节目等;

4、纪录片:包括纪录长片、纪录短片、系列纪录片等以真实影像为主要画面语言表达方式的作品。

5、专题片:包括政论专题片、成果展示专题片、企业回顾专题片等带有总结、回顾等内容的作品;

6、短视频(5分钟以内,含5分钟):以纪实类为主,包括人物短视频、故事短视频等;

7、宣传片(5分钟以内,含5分钟):包括形象宣传片、公益宣传片、包装类视频作品等。

四、申报单位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行业电视委员会会员单位(可申报所有节目类别)

非会员单位的各级电视台、影视制作公司(限申报电视文艺节目、纪录片、短视频三个节目类别)

五、报送要求

1、横屏、竖屏视频作品均可。

2、高清MP4、MOV、AVI格式均可,无栏目包装、画面上下无遮幅、无中插其他广告。

3、作品申报采用网络报送方式,作品及相关信息填写请登录http://www.centv.cn/p/364117.html专题页面,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作品需压缩在1G以内。

4、所有参与联合创作作品除填写网络申报信息外,请同时下载填报作品信息登记表,由单位盖章按要求上传扫描件,无单位盖章扫描件视为无效申报。

5、会员单位提交作品每个类别不超过5部,非会员单位可提交电视文艺节目、纪录片、短视频三个类别作品,每个类别作品数不超过3部。

六、截止时间

参与本次活动的作品提交时间截止至2020年9月10日。

七、遴选原则

邀请行业、媒体专家等组成节目评审委员会对收到的所有作品进行遴选,设入围作品、优秀作品、最佳作品。

八、作品展播和创作交流活动

报送单位须在作品登记表中明确填写是否同意参与本次联合创作的作品参加展播和交流。部分优秀作品将在有关电视频道、网络平台、自媒体账号及合作平台进行展播和宣传。主办方承诺不用于商业用途。

我们将组织优秀作品创作者举办创作经验交流活动及相关业务培训,具体事宜确定后另行通知。

九、相关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主办单位不承担作品报名材料在上传过程中的遗失、毁损责任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报名材料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

2、报送作品需符合著作权人相关规定,因作品著作权、版权引起的纠纷,由作品报送单位自行负责。

3、报送单位如在作品登记表中明确填写同意播出,则视为授予中国教育电视台该作品版权用于所属网络和新媒体平台播出,及用于本次活动在电视、视频网络、新媒体平台等媒体的推广宣传。

4、为配合推优活动的宣传推广,主办单位有权在印刷品、宣传片、电视频道、互联网、手机电视、公众场所等无偿使用作品报名资料、剧照、海报。

5、报送材料作为本次活动资料使用,不再退还。

6、本次推优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十、活动咨询及合作联系方式

黄  硕 13810393361

张燕快 1352272554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60号中国教育电视台

邮编:100031

附件:2020年度行业电视节目推选活动作品登记表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

行业电视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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