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 A-
  • A+
2023/05/04 23:14

相关稿件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医疗美容服务属于医疗活动,未依法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放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诊所备案凭证”,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