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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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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9 18: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冷若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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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海关总署将对涉及非危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电子行业加工设备、干燥器设备及器具等87个10位海关商品编号的商品,取消海关监管条件“A”,对相关商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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